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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

EN 10025-3:2019

一、标准基本信息

项目内容
标准编号EN 10025-3:2019
英文标题Hot rolled products of structural steels - Part 3: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normalized/normalized rolled weldable fine grain structural steels
中文标题结构钢热轧产品 第3部分:正火/正火轧制可焊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
发布日期2019年8月1日
替代标准EN 10113-1:1993 和 EN 10113-2:1993
适用范围厚度≤250 mm的热轧可焊细晶粒结构钢平直和长形产品,正火/正火轧制交货状态
适用领域特别适用于焊接结构的重载部件,如桥梁、防洪闸门、储罐、供水罐等,适用于环境温度和低温工况条件
系列关系EN 10025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,需与EN 10025-1:2019(一般技术交货条件)结合使用

二、标准核心章节内容

1. 范围与引用标准

  • 适用产品:扁平产品(钢板、钢带)和长产品(型钢、棒材),厚度≤250 mm

  • 交货状态:正火状态或正火轧制状态

  • 引用标准:主要引用EN 10025-1、EN 10027-1/2、EN 10045-1、EN 10160等欧洲标准

2. 术语和定义

术语定义
正火将钢材加热到Ac₃以上30-50°C,保温后在空气中冷却的热处理工艺
正火轧制在特定温度范围内完成最终变形,以获得与正火处理等效的组织和性能
细晶粒钢通过添加晶粒细化元素(如Al、Nb、V、Ti)或控制轧制工艺获得的细晶粒组织钢材
完全镇静钢脱氧充分,钢液平静,无气体析出的钢材
N质量等级要求-20°C冲击试验的钢材质量等级
NL质量等级要求-50°C冲击试验的钢材质量等级

3. 分类和标识

3.1 钢种分类

标准规定了4个钢种等级,每个等级有2个质量等级:

钢种等级质量等级冲击试验温度
S275N≥-20°C
S275NL≥-50°C
S355N≥-20°C
S355NL≥-50°C
S420N≥-20°C
S420NL≥-50°C
S460N≥-20°C
S460NL≥-50°C

3.2 标识规则

钢材标识应包含:标准号 + 钢种 + 质量等级 + 交货条件 + 产品规格

示例:EN 10025-3:2019 S355NL normalized 100×2000×6000

三、技术要求

1. 化学成分要求

1.1 基本要求

  • 必须采用除平炉法外的炼钢方法生产

  • 必须是完全镇静钢细晶粒钢

  • 必须含有足够的固氮元素(如至少0.020%Altot),通常要求固氮元素与氮的比例至少为2:1

1.2 熔炼分析化学成分限值(表1-3摘要)

元素S275N/NLS355N/NLS420N/NLS460N/NL
C(%)≤0.20≤0.20≤0.20≤0.20
Si(%)≤0.55≤0.55≤0.55≤0.55
Mn(%)≤1.50≤1.60≤1.70≤1.80
P(%)≤0.025≤0.025≤0.025≤0.025
S(%)≤0.025≤0.025≤0.025≤0.025
Altot(%)≥0.020≥0.020≥0.020≥0.020
Nb(%)≤0.05≤0.05≤0.05≤0.05
V(%)≤0.12≤0.12≤0.12≤0.12
Ti(%)≤0.05≤0.05≤0.05≤0.05
注:具体限值可能因产品厚度和制造工艺略有调整,详见标准表1-3




2. 力学性能要求(表4-6摘要)

2.1 拉伸性能要求

钢种等级厚度t(mm)屈服强度ReH(MPa) ≥抗拉强度Rm(MPa)延伸率A(%) ≥
S275t≤16275370-53026
S27516<t≤40265370-53026
S27540<t≤63255370-53025
S355t≤16355470-63022
S35516<t≤40345470-63022
S35540<t≤63335470-63021
S420t≤16420520-68021
S42016<t≤40410520-68021
S42040<t≤63400520-68020
S460t≤16460570-73020
S46016<t≤40450570-73020
S46040<t≤63440570-73019

2.2 冲击性能要求

质量等级冲击试验温度最小冲击功KV2(J) ≥
N-20°C27
NL-50°C27
注:冲击试验采用V型缺口试样,每组3个试样,允许1个试样低于规定值,但不得低于2/3规定值


四、制造工艺与交货条件

1. 炼钢与脱氧

  • 炼钢方法:除平炉法外的任何炼钢方法(如转炉、电炉)

  • 脱氧方式:必须为完全镇静钢,确保钢材内部质量均匀

2. 轧制与热处理

  • 正火轧制:在Ar₃以上温度完成最终变形,控制终轧温度和冷却速率,获得细晶粒组织

  • 正火处理:钢材轧制后加热到Ac₃以上30-50°C,保温足够时间,然后在空气中冷却

  • 晶粒度要求:钢材应具有细晶粒组织,通常要求晶粒度等级≥ASTM 5级

3. 交货状态标识

  • +N:正火状态交货

  • +NR:正火轧制状态交货


五、检验与试验要求

1. 检验项目

检验类别检验项目
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(C、Si、Mn、P、S、Al、Nb、V、Ti等)
力学性能拉伸试验(屈服强度、抗拉强度、延伸率)、冲击试验(V型缺口)
几何尺寸厚度、宽度、长度、不平度、外形偏差等
表面质量表面缺陷、裂纹、夹杂等
无损检测超声波检测(根据合同要求)

2. 取样与试验方法

  • 取样位置和数量:按EN 10025-1和产品标准规定执行

  • 拉伸试验:按EN 10002-1执行

  • 冲击试验:按EN 10045-1执行

  • 化学成分分析:按EN 10036执行

  • 超声波检测:按EN 10160执行

3. 合格判定规则

  • 化学成分:符合表1-3规定限值

  • 力学性能:拉伸性能和冲击性能均符合表4-6规定

  • 表面质量: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

  • 无损检测:按合同规定的验收等级执行


六、标记、包装与质量证明书

1. 标记要求

  • 产品标记应包含:标准号、钢种等级、质量等级、交货状态、规格尺寸、炉批号

  • 标记方法:喷印、贴标签、挂标牌等,确保清晰、持久

2. 包装要求

  • 按EN 10025-1和相关产品标准执行

  • 包装应能防止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损坏和腐蚀

3. 质量证明书

  • 按EN 10204规定提供质量证明书(通常为3.1或3.2级)

  • 证书应包含:标准号、钢种标识、化学成分、力学性能、检验结果、交货状态等信息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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